为进一步缓解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的紧张局面,确保住房公积金正常运行。经研究,调整我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,具体通知如下:
1、自2017年2月1日起,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贷款额由80万元调整为60万元;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贷款额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。
2、自2016年12月1日起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,一年一次或按月还贷提取,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保底金额由原来的2万元调整到1.5万元。
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
2016年1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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